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一、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大检查,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防范暴力伤害等恶性事故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伤害事件的处置能力。坚决防止和杜绝伤害学生安全的事故发生。
二、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主动争取公安机关的支持,密切配合好相关工作,加强学校及其周边的治安巡逻,完善学校警务室建设,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校园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共同建设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控体系。
三、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学校出入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门卫防范工作。学校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登记或验证制度,准确了解外人进入校园的意图和动机,严防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进入学校,如发现有异常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置。要加强上下学时段的值勤工作,每天学生上下学期间,必须要有校领导和教师在学校门口值勤。所有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学生和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继续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充分发挥“三防”体系的防范作用。
四、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加强对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积雪、冻雨造成建筑物倒塌造成的伤害事件。重点检查学校锅炉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及锅炉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受压部件是否存在安全缺陷。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
五、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防火是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要认真组织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消防措施,配齐消防器材,严格用火用电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坚决杜绝宿舍内乱拉电线、使用电褥子、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等现象,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冬季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较多,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季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要做好校车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对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冬季原材料供应等工作。食堂饮食物资采购要坚持定点索证制度,不得采购冷藏时间过长、变质变味食物。严把饮食安全关,严防伪劣食品进入学校。蔬菜要浸泡清洗干净,不得因天冷而减少清洗次数。同时要注意热饮热食的保温,保证能够给学生提供热水、热饭菜。
八、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树立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通报制度,妥善处置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维护广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
请各县(市、区)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务必引起各地各校的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追究,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市要在1月12日前将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忻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