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校对2017年冬季用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2017年河曲县巡镇中学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机构
二、项目联系人:李安印
三、项目联系电话:139****7667
四、采购单位:河曲县巡镇中学
五、采购单位地址:河曲县文笔镇北元村巡镇中学
六、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09时00分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
(4)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查投标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
(5)开标时提供货物样品(2kg/品种,袋装密封)
八、采购数量:1000吨
九、技术要求:
1、发热量:块煤大于(等于)6200大卡/公斤,混煤大于(等于)5500大卡/公斤。
2、含硫量小于0.4%,灰分小于16%,挥发分小于等于10%,以检测报告为准。
十、评审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河曲县巡镇中学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