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函〔2015〕53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各普通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精神,丰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生活和德育实践活动内容,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推进文化育人,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选拔优秀作品,我省将继续组织“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并作为2016年全省第十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征文演讲类比赛(2项) 项目:“牢记历史,爱我中华”征文演讲比赛;“成长中的感动”征文演讲比赛。 (二)职业规划类比赛(1项) 项目:“我的未来我做主”设计比赛。 (三)摄影类比赛(1项) 项目:“职校美•学习美•劳动美”摄影比赛。 (四)微视频类比赛(1项) 项目:“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微视频比赛。 (五)校园情景剧类比赛(1项) 项目:“法治•安全•环保•健康” 校园情景剧比赛。 (六)才艺展示类比赛(1项) 项目:“人人尽展其才” 才艺展示比赛。 二、竟赛形式、时间安排 根据我省实际本届竞赛将采取学校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三级选拔形式进行。 学校初赛: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16年2月20日。(报送组委会时间:2016年2月25日前) 省级复赛: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全国决赛:另行安排。 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竞赛活动由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 组织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 委 员: 任月忠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 委 员: 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符里刚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书记、山西省职教学会副会长兼德育工作委员会会长 马玉玺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山西省职教学会副会长 成 员: 赵 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调研员 卢 红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冯 宇 山西省教科院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 研究中心主任 田培乔 山西省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四、相关要求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此项活动,把“文明风采”竞赛与文明和谐校园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扩大活动覆盖面,要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开展相关活动,充分发动学生积极参加竞赛活动。有条件的市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在学校初赛期间组织开展市级“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学校要指定专人对学生进行辅导和培训,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水平和质量,认真开展校级初赛活动,并按照省竞赛组委会相关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复赛。 竞赛办法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各学校在学校初赛的基础上,要认真给每件学生作品填写作品评选签单(见附件3)并建立学校初赛参赛作品数据库(见附件4)。参赛作品按赛项分别封装,袋外封面贴“参加省级复赛作品封装单”(附件 5),集中封装后连同学校参赛工作总结于2016年 2月25日前报送省“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参加省级复赛。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 峰 办公电话**** 手机139****6007 赵 奇 办公电话**** 手机139****0572 联系地址: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太原市解放路大北门东头道巷9号 030009) 电子邮箱:954614****@qq.com 本文件文字材料和表格已载入山西省教育厅网、山西职业教育网,附表请从网上下载。其它未尽事宜,可向竞赛组委会咨询。 附件:1.山西省第八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方案 2.山西省第八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要求 3.山西省“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 4.山西省“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数据库 5.推荐参加省级复赛作品封装单 山西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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