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有偿补课 太谷中学20名教师被处分
2015年07月25日 17:55:39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2015-07-24 00:13 访问量:70787次
本报讯(记者王怀兵)7月23日,记者从太谷县纪委监察局获悉,因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代课,太谷中学20名教师受到处分。
7月13日,太谷中学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校部分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代课。该校纪委高度重视,当即与太谷县教育局纪检组联合对群众举报的有偿补课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太谷中学教师李永转等20人在山西倍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设的培训机构代课,其中李永转老师受组织人委托通过电话召集了部分教师。7月14日,太谷中学纪委紧急约谈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责成其约谈各年级主任,加强对教师的警示教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晋中市教育局禁止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有偿补课。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该校纪委给予李永转老师警告处分,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年终考核为不称职;给予其他19位老师全校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的处分。
编辑:霍君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