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河曲县巡镇中学
招标项目:学校学生餐厅管理经营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招标时间:2017年7月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为搞好我校学生食堂的供餐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以招标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较强管理能力、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公司租赁经营我校学生食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食堂简介
1.就餐面积1000余平方米,校区就餐学生800余人;
2.食堂现有设备(察看现场及图纸、资料)。
基本设施齐全:天然气灶、大型厨具设备、餐桌椅、洗消消毒等设施。
餐桌、餐椅及厨具等食堂主要设备由校方负责配置,具体布局由校方与承包方共同商定。
二.招标原则
1.公开、竞争、量化评分、择优录用的原则;
2.以承包方案完善、管理措施科学合理优先的原则;
三.承包方责任要求及投标方须知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相应的证件)。
2.具有食药部门注册许可的大型餐饮连锁企业,且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各项证照合法、齐全。
3.具有经营初、高中学校食堂三年及以上经历、经验,并有实体经营操作点,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
4.参加投标时须携带如下书面文件:公司概况、经营餐饮业的资质以及相关证件及副本或者复印件。
5.制定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l)人员配备;(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3)经营方略;(4)方式及品种;(5)经营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6)人员招聘(工资、福利、伤残、社医保等)。
四.招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有企业概况、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2)法人资格证书。
(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五.招标者责任与经营要求
1.食堂仅由一家餐饮企业负责全面经营。
2.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中止其承包资格,由此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违者自负。
3.经营者,所有员工自行招聘,一切经济责任、人员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食堂工作人员主要由承包者自行招聘、安排,人员经费自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承担用工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保医保等方面的费用。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饮食卫生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和健康证方可上岗。
4.学校有义务配合经营者管理食堂,对租赁公司在经营中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卫生、食品安全、进货渠道、等进行监督检查
5.经营期限为一年,经过就餐师生评定各方面优者将优先续签合同。
6. 交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管理条例、规章制度,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租赁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私自转让,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处理意外事故。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必须带企业税务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介绍信,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名时间:2017年 6月19——23日
2.报名地点:河曲县巡镇中学后勤处膳食科
3.报名电话:189****3801
河曲县巡镇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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