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2013〕8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普通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组织好201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育部制订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教成函〔2013〕1号)(下简称《三年规划》),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制度设计,广泛开展技能大赛,对于推进教产合作、校企结合,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践教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这一制度设计,要逐步完善国家、省、市、校四级技能大赛制度,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大赛”的工作机制。
我省每年举办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要求各市、各职业院校举办市级、校级比赛,是对国家制度的贯彻执行。到目前为止,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经连续举办七届,成为全省范围内有影响的技能比赛。太原、晋中、阳泉、晋城、运城等5个市建立了市级技能大赛制度,每年举办市级技能大赛。大多数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校级技能竞赛制度,根据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并且把技能竞赛作为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把技能竞赛成绩纳入学生学业成绩,有效促进了实践教学与技能训练。省教育厅要求,从今年开始,所有中职学校要保证所举办的每个专业都开展校级技能比赛,尚未建立市级技能大赛制度的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市级比赛,并逐步与省赛、国赛对接。
二、逐步完善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
教育部制订《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目的是全面建立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将技能大赛融入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过程中,融入到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功能体系中,实现技能大赛由阶段性工作向常态性工作转变,由少数师生参与向全体师生参与转变。《三年规划》的项目设计侧重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相关度高的专业,也是今后几年国家重点发展的专业领域。各市、各职业院校要认真学习研究《三年规划》,关注了解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内容和走向,把握各专业或比赛项目的核心技能,把组织和参加技能大赛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有机组织部分和成果呈现形式,提高我省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我省也要逐步完善大赛的各项制度。省级技能大赛的比赛项目要提高产业覆盖面、专业覆盖面和师生覆盖面,涉及我省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项目逐步增加,能与全国大赛对接的项目要尽量保持对接,保留我省特色项目,同时要开发新的项目,已有的项目也要每年设计不同侧重的比赛内容;比赛形式上鼓励增加团体项目,考察团队合作水平;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和企业深度参与赛事活动,推进开放办赛,省级比赛倡导企业赞助、技术体验、成果展示、教学交流,要尽量多地开放比赛现场或公开展示选手作品。
三、做好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组织和规划工作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于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促进职业院校改革创新、提高技能教学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举办技能大赛也是密切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关系的重要契机。要发挥技能大赛的引领和评价作用,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各级技能比赛的技术方案、评价标准要根据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行业操作标准确定,比赛环境、器材等尽量与企业真实环境对接,并逐步体现新工艺、新技术,引领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模式、教学资源等方面的改革创新,达到教学改革与技能大赛的良性循环。
为保持比赛项目的连续性,给各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充分准备时间,今后我们将提前一年公布下一年度大赛项目,比赛时根据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变化进行微调。现将2014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予以公布(见附件2)。请各市、各职业院校及早安排相关工作,将技能比赛与日常教学结合起来,逐步完善竞赛制度,提高竞赛水平,使技能竞赛的多种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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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4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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